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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村乡四排八村党总支副书记孙茂辉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9116日,孙茂辉任新村乡四排八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违规操办其子孙某某的婚宴,安排13桌酒席,招待亲友130人左右,收受礼金1.32万元。201912月,青冈县新村乡党委给予孙茂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中和镇中心小学原校长乔文远违规发放补助并核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乔文远任中和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决定在食堂费用中列支教师看护费19.32万元;201512月,以4张办公用品发票金额共计3880元核销单位招待费用。201912月,青冈县纪委给予乔文远党内警告处分。

 

三、祯祥镇吉祥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海鹏违规账外支出招待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郭海鹏任祯祥镇吉祥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账外支出招待费6740.43元。201912月,青冈县纪委给予郭海鹏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主要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涉案人员包括中小学和村级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这些党员干部均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县党员干部务必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自觉抵制“四风”。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纠治力度,重拳惩治突出问题,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坚决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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