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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规范队伍管理 不让“八小时以外”成为监督盲区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5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青冈县纪委监委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出台了《青冈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划出规范“八小时以外”言行的“安全区”和“警戒线”,有效应对和防范廉政风险。

4月25日,青冈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邦来主持并提出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委机关各室(部、办、组)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巡察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钉钉”视频会议系统参会。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认真执行《青冈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全力做好“六个带头”,牢记“十个严禁”,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充分借助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实现自我提升,牢固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要自觉净化“三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本战线、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要常教育、常提醒、常监督,着力消除监督“盲区”,对于出现相关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会上,宣读了《青冈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与会人员签订并递交了《“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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