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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01

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擅自改变规划设计,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拨付、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验收、验收迟缓维修养护及安全监测不力,工程建设污染环境,“豆腐渣”工程等问题。

(二)在河流水库资产管理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出让使用权、出让收入私设“小金库”,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吞国有资产,在自然保护区或水库库区内非法采砂、捕捞、开垦耕地和违建等问题。


(三)在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违规设置门槛、行业垄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人为设障、吃拿卡要,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微信平台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455-3222246。

(二)来信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青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151600。

(三)来访举报:来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冈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当面反映问题。

(四)微信“码上举报”:长按下方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的二维码进入举报平台。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冈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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