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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三个三”纪律要求的通告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23

工作“三个三”纪律要求的通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压实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担当作为之责,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三严禁”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防指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打赢打胜疫情防控歼灭战、攻坚战。一是严禁思想松懈,工作松劲。严禁思想警惕放松、防控意识降低,产生轻视想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导致防控工作麻痹大意、劲头不足、行动懈怠。二是严禁消极厌战,躺平放任。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整改、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消极应付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工作材料,严禁工作弄虚作假。三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对县委、县防指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不传达、不研究、不落实,以及搞机械式传达、选择性研究、形式化落实;严禁在执行县委、县防指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要切实担当作为,在履职尽责上“三严禁”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亮身份、见行动,带头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坚决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严禁层层加码,自行其是。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企业、特殊群体、外来人口等合理诉求敷衍应付、简单粗暴、能解决而不解决,或层层加码,随意提高办事门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禁随意要求基层干部上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二是严禁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严禁不服从县委、县防指统一安排,临阵退缩、畏首畏尾,或编造使用各种借口逃避疫情防控工作;严禁排查不精准、“5+1”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严禁擅离职守,失职失责。严禁在工作中出现管理缺位、责任空转;严禁不执行应急值守和值班值宿工作制度,严禁任何岗位擅自脱岗、漏岗、空岗。


要做到以身作则,在自我约束上“三严禁”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坚决不触碰纪律要求红线。一是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严禁漠视纪律规矩,耍特权、搞特殊,严禁在防疫物资和民生保供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各种违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违规索取、购买防疫物资、禁售药品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为亲友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等方面提供帮助,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严禁自律不严,言行失范。严禁不带头响应出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严禁不配合排查、流调、核酸检测、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在核酸检测中,使用另一部手机健康码或他人健康码顶替检测,以及无故漏检;严禁漏报、缓报、虚报、瞒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出行信息以及与确诊病例或感染者接触信息、同时空伴随信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聚会、聚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使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通行证、车辆通行证等证件,从事与防疫无关事项。三是严禁失密泄密,传播谣言。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或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严禁制造、散布、传播谣言、小道消息,严禁发表不当言论。


心若向阳,无惧风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链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切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冈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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