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擅自改变规划设计,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拨付、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验收、验收迟缓维修养护及安全监测不力,工程建设污染环境,“豆腐渣”工程等问题。
(二)在河流水库资产管理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出让使用权、出让收入私设“小金库”,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吞国有资产,在自然保护区或水库库区内非法采砂、捕捞、开垦耕地和违建等问题。
(三)在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违规设置门槛、行业垄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人为设障、吃拿卡要,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微信平台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455-3222246。
(二)来信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青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151600。
(三)来访举报:来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冈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当面反映问题。
(四)微信“码上举报”:长按下方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的二维码进入举报平台。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冈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