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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2

6月22日,青冈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会议,听取了县监委主任李冬明代表县监委作的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监察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必然要求,也是监委依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自县监委成立以来,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监督下,县监委认真履行监察专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背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推动基层新风正气加快形成,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县监委聚焦群众关切,以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集中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为建设平安青冈提供保障;开展教育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学生及家长的根本利益;开展医疗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秩序;开展城乡社保低保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政策落实公平公正。

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县监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认真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谐统一。实施了“大数据”监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做实精准监督。建立实施了“842”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相互协作、互为支撑、合力推进的强大工作态势。持续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强力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和巡察移交问题整改落实落靠、落深落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持续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化行业整治。同时,不断加强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提升。

立足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下一步,青冈县监委将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建设现代化新青冈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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