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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部署会议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7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两节”期间作风纪律和廉洁纪律,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12月27日,青冈县纪委监委召开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部署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徐邦来主持,委班子成员、各室(部)负责人、各派驻(出)纪检组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纪委书记在视频端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九严禁”》《绥化市纪委监委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提醒“十个严禁”》和《青冈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并对落实好各项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出)纪检组长要第一时间将本次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传达至各乡镇、各单位的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宣传贯彻全覆盖,做不到也要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巡察暗访,对相关问题要坚持依规依纪、快查快办,并落实“一案双查”;要助推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逐级开展廉洁谈话,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严防“四风”反弹,真正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

青冈县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55--32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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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省纪委监委提出“九严禁”
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市县两级换届正在进行,“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日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九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拉票贿选、干扰换届或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
  二、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三、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五、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省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1—12388;微信举报: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我要举报”系统;举报网站:www.hljjjjc.gov.cn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绥化市纪委监委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提醒

殷勤元旦日,朝夕又明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纵深推进全市作风建设,绥化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一、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拉票贿选、干扰换届或以公款搞迎来送往、互相走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会、宴请、酒会。
二、坚持以上率下,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抓严管,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要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市委“两节”通知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各级“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作出拒收礼品礼金的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全覆盖开展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重点岗位负责同志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向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释放查纠“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坚持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综合利用“信、访、网、电”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漠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455-12388
举报网址: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

青冈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

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青冈经济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办、委,中省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格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组织、参与大规模人员聚集、聚餐活动,严禁擅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餐饮铺张浪费;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企事业单位;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二、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向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发出廉洁过节提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严抓严管,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要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典型问题等方式全面加强干部警示提醒教育,严防“节日病”。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面向干部群众作出不收送礼品礼金承诺,做到开门办公,主动接受监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和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顶岗等情况发生,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持续发力加压,督促有关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立即上报、深挖细查、优先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纪委监委将在“两节”期间,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等重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特别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将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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