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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人员的公告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2

青冈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人员的公告

 

为配齐配强县纪委监委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单位以及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廉洁从政,社会形象好。2、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为准)。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公登记备案人员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包括卫生、教育系统人员)。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计算机、法律、文秘、财经等专业人员优先选用)。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单位统一向青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报送人选;个人报名的,须经本单位同意,自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3日  8:30至17:30(周六、周日不休)。

(二)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405室,联系人:黄山,电话:0455-3386002。

(三)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青冈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具体岗位,择优录取,统一调配。具体选调程序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拟选调人员最终确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附件1:青冈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推荐报名表.xls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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