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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16

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2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6月1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问题19条,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院党组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项19个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由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每周动态跟踪推进,并于7月2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院党组带领职能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事项开展核查,严肃处理,并通过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目前,院党组共制定出台25项具体制度,涉及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

1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

经这次巡察,我院已于2021年7月初,在青冈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重新挂牌设置了“青冈县人民检察院驻青冈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并派驻1名员额检察官,1名书记员。已经召开了第一检察部全体会议,就检察官联席会召开进行推进,不捕、不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召开联席会并做记录。

2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思想上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促进干警对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的全面掌握,确保考核顺利通过。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通过在本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知应会知识,为全院干警下发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建立了线上线下“双学”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18次集中学习、50次个人自学、7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做到了以考促学、以考评学、以考督学,提升学习效果;二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警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承诺书,向干警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三是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院干警大会,全院干警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3)政治站位不高,对市委巡察工作重要性领会不深。

整改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党建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今后的党建工作材料,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保证党建工作各类资料完备。

4)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全院过去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带有遗毒内容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学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检查督促,今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对班子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在意识形态上进行剖析。

2.全面从严治检力度不大,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有弱项。

5)执行检委会议事议案规则形式化。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检委会规则,规范议案范围、提请程序、审议程序、决议执行。

6)工作作风不严谨,检察办案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

督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案促改,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已评查案件347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召开科务会,研究此类案件、现象发生原因,积极学习相关司法文件,保护举报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7信访答复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

一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做好信访工作打基础;二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审查分析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提升法律文书的说理水平,促进息诉罢访。

8)司法行为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思想认识。立即召开剖析会,研究此类案件、现象发生原因,提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办案积极性,加强案件审查质效,强化领导把关,与案管部门联动,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中树立严谨细致的作风,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卷宗审查程序。明确卷宗审核责任人,由部门副主任进行初审后,逐级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层层压实责任。

3.工作作风漂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

9)履职尽责不力。

整改情况:

强化财务人员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加强财务账簿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10)存在搞平均、好人主义现象。

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作用,进一步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激励和督促已入额检察官更好地办案、监督履职。加大目标评价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年度绩效奖金各项制度规定,保证绩效奖金发放合理规范,起到奖勤罚懒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1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计划。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计划,提升业务能力,全力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1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相关人员已将出国证件上交到组织部,干部廉政档案重新进行了填报整改。

13)机关工作纪律松弛,日常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对上班迟到早退等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的干警,院党组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及时整改。

4.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4机关党建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凝心聚力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突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报送了国家级检察党建研究课题2篇,进一步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将党建工作列为党组重点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列为年度评价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评优选模、提职晋级的依据。

15)党组议事功能有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讨论涉及干部人事及财务项目开支、重要问题事,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尾发言的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把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对今后评选先进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测评,然后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实绩,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健全完善党组文件签发制度,改由常务副检察长签发为党组书记签发。

16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2020年7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二是强化会前各项准备。加强学习,进一步领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目的和意义,督促班子成员进一步端正态度,打牢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认真组织班子成员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对照党章党规和党员标准,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刻进行剖析,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加强会前指导,通过谈心谈话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批评的精准度,提升组织生活会的“辣味”;三是加强对剖析材料的审查把关,由院党组对班子成员撰写的发言材料进行会前审阅,确保画像准确。2021年5月7日、7月22日分别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勇于剖析自己、揭短亮丑,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直点至少两个以上问题,辣味足,得到了莅临会议指导领导的肯定。

17)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认真调阅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认真审阅填写情况,对填写不规范情况,提供指导并要求及时完善;二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党务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党章规定,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程序,保证按党章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保发展新党员标准符合党章要求;三是按照党章、党规的相关规定,党费实行月收季缴制度。

18)干警队伍年龄老化,检察职能重塑后干警存在一定消极情绪。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员额检察官入额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把员额检察官遴选作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在遴选考核过程中,每位班子成员按照政治标准、专业标准、道德标准“三合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把好检察官的“入口关”,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推荐了2名检察官人选,2名检察官递补人选,促进我院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交流、中层部门负责人岗位轮换工作,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9)监督执纪主责主业不聚焦。

整改情况:

一是“一把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相关院领导、干警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了制发司法制约监督机制6个,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今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上再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上再下功夫。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树立标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体干警干事创业能力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三)要在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杜绝类似问题反弹;要把巡察反馈问题当做一面镜子,深挖问题根源,把集中整改与长期整治、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同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常管机制。

中共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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