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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30

忠诚履职尽责  净化政治生态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青冈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县委书记杨勇同志作了讲话,对20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指导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县委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重要使命,以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压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县纪委监委班子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召开28次常委会和集体学习会议,带头讲党课、说心得、谈认识,深入基层搞调研、摸实情、解难题,带动全系统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真学真信真用。精准深入推进政治监督。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安排部署,聚焦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建设、违建“大棚房”清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开展精准专项监督,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21份,对存在的12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协助县委狠抓全县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夯实落靠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在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中,我县连续两年进入A档,得到市委充分肯定。

(二)重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加大对饮水安全、教育卫生、住房安全等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优先处置、快速办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19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加大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惩处力度。以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为重点,聚焦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9年,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159人。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持“打伞破网”高压推进,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人,对司法局、公安局等县直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的31条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毕,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三)驰而不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持续严明纪律要求。紧盯元旦、春节、高考、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广播电视媒体播发通知等方式,警示全县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等各项工作,聚焦“大棚房”清理、天价烟酒、教育医疗和“小四风”等重点领域,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各类作风问题。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小四风”等方面问题111个,公开通报典型案件20起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毒涉赌问题。2019年,共核查党员干部涉毒涉赌问题4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四)细化完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质效。细化日常监督。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检举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2019年,共受理信访问题线索374件,作出廉政意见回复56件2519人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分类处置。2019年,分别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323人次、294人次、13人次、22人次。

(五)大力加强县委巡察工作。有效推进常规巡察、联动巡察和提级巡察,巡察覆盖率已达73%。坚定开展政治巡察。对7个县直部门进行省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对32个村进行提级巡察,对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常规巡察,分别发现问题138个、280个和823个。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全程跟进后续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在对全县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常规巡察过程中,发现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方面问题208个,全部做到立行立改。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集中力量严查快办,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落实党中央“三不”一体推进的重大战略部署,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不敢腐”的警示震慑。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查办案件节奏不变,整体把握、一体推进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不断提高办案质效。2019年,共立案3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5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其中贪污案件7件,职务侵占案件4件。其中,1起时间跨度20余年的职务犯罪案件追逃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细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以完善制度机制为切入点,针对近年来村级组织截留粮食补贴、涉农惠农资金问题纠而复发、禁而不绝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青冈县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四个职责”、严把“四个关口”,从根源上整治截留粮补资金顽症痼疾,得到了市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深化“不想腐”的日常教育。坚持党纪法规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全县108名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旁听原农行工作人员李晓东携款潜逃案件庭审全过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主动向县委报告请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坚决执行“两为主”的工作要求,按规定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查办情况。加强对乡镇纪委领导,推动乡镇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2019年,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稳步推进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制定了《关于推进青冈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设置24个派驻(出)机构。彰显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精准高效运用各项监察措施,谈话2446人次,讯问11人,询问598人次,查询15次,搜查1次,调取56次,扣押26次,鉴定2次。全面增强履职本领。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及业务培训班,组织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培训,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和村级纪检委员专题培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以战代训等方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力度还不够大,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还不够显著。二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发挥的还不够,重查处轻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抓早抓小、提前预防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纪委(纪检组)特别是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水平还不够高,靠前监督、主动监督能力意识还有待强化,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落靠。四是巡察发现典型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五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还相对薄弱,人员配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十六届县委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动“五个青冈”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秉持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有成果基础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持续深化整改整治,推进践行初心使命制度化常态化。

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县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用严格执纪推动落实执行。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精准查找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真正把政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严防、严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违规开展表彰、干部提拔以及发放补贴问题,坚决整治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款物等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纪法监督保障。继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举措落实监督,加强项目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工作监督,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等失职失责问题。

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发展。主动扛起政治生态建设政治责任,协助县委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委(党组)政治生态建设责任,加强基层纪委、纪检组日常监督,扎实做好省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形成政治生态建设合力,不断巩固拓展我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果。

实施规范精准问责。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落实容错免责制度,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为精准脱贫保驾护航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更要从严从快查处敢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渎职、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盯三年工作目标,持续巩固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群众反复举报线索的彻查复核,重点对已经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进行复核深挖,坚决将与黑恶势力勾联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人员查深查透,进一步拓展“打伞破网”成果。加大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监督力度,坚决严肃查处行业乱象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牵动,在继续深化人防领域重点问题、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督促各职能部门解决供暖不达标、小区物业和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冒领社保低保资金、招投标领域乱象、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

持续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从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借道旅游、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严防收送电子红包、高档烟酒和“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继续加强公车私用问题监督,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

严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产生根源,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上下贯通,一体推进。重点整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文山会海隐形变异,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不敢碰硬、不愿担责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和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监督问责组作用,多渠道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窗口单位的服务情况,非窗口单位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查处“吃空饷”、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聚焦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党委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自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报告请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纵向上继续强化上级纪委监委“两为主”领导,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县委跟进完善派驻(出)机构的编制、人员等改革配套工作,完善派驻(出)工作制度,为派驻监督提供基础保障。严格落实“三为主”要求,对派驻(出)机构人员加强任前教育培训和日常工作考核指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开展就近监督。

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执法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完善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在问题线索移交、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推进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五)完善市县联动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扩大巡察覆盖面。制定《2020年度巡察工作规划》,全年开展2-3轮巡察工作,巡察2个乡镇21个村,以及24个县直部门。适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扩大巡察覆盖面,确保到2020年底前,实现巡察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配合开展市县联动巡察,推磨式交叉巡察力度,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进一步提升巡察的精准度。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群众身边微腐败等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并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根据巡察对象行业领域特点适当调整巡察工作重点,增强巡察工作的精准度,进一步发挥好巡察的震慑作用。

进一步提高巡察的整改实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规范整改流程,强化整改成效。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力度,把巡察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责任,跟踪问效整改情况,严肃查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凸显“不敢腐”惩治威慑效应坚定不移地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减存量、遏增量。聚焦关键少数,加大对“一把手”和有行政审核审批权、执纪执法权的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的“链条式”腐败,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重点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城建领域违法建设、违法拆迁、低价出让、以次充好,司法领域枉法裁判,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农业领域骗补骗保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协助县委进一步完善第一种形态运用有关制度,夯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责任,规范运用程序,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构建“不能腐”长效制度机制。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以案促改。深化《青冈县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继续围绕信访举报问题领域和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查找发案规律特点,发现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在堵塞管理漏洞、增强监督制约、补齐制度短板等三方面同步跟进制度措施建设,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筑牢“不想腐”思想道德防线。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强化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公私分明、亲清分开。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从内心警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要自觉对标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发扬实干精神,深化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坚守忠诚初心。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做到绝对忠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分忠诚、十分纯洁”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宗旨使命,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高举反腐倡廉利剑,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作斗争。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冲在前、干在先,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苦干实干。各基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和委机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想在前、谋在前、干在前,真正当好推进工作的“顶梁柱”。

(二)要磨砺担当本领。要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协助县委把政治坚定、敢干会干、苦干实干、公道正派的干部选任到派驻(出)机构中来,把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干部结构。要继续采取以讲领学、以案带学、以考促学等方式,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对案件管理规范化和案件查办质量开展评查,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和相关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做实做细“走读式”办案安全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接送回访制度,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三)要强化自我监督。律人者必先律已,执纪者必先守纪。要加强办案程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办案文书,明确审批管理权限,建立查办案件涉及线索延伸办理审批制度,防止出现超范围审查调查,私自延伸办案线索等问题。要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坚决纠正盲目追求“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等错误做法。要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汲取姜国文、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格落实“一案双责”制度,用最严的要求管住干部,严禁说情干预、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查跑风漏气、打探消息、通风报信等失密泄密行为,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履职尽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向上向好,推进我县“三城”和“五个青冈”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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