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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开展“小诊所”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的公告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23

为推进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规范个体“小诊所”执业行为,规范审批服务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程序中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问题,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青冈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诊所”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申报备案。档案资料中,人员执业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备案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验收科室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时限发证。

(二)硬件建设。三室分设,布局合理,每室贴有明显标识;墙面全部用瓷砖或者白色防水材料粘贴,便于清洗;药柜、器械柜等统一用铝合金玻璃架制作;病床床单被套统一使用白色床单、被套或蓝色一次性床单被套,无污渍;上下水设施能正常使用,备有消毒洗手液。

(三)医务公开。个体诊所的相关制度上墙,医务人员的基本信息上墙公示,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诊所的医务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医师须有《医师执业证》,护士须有《护士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过期,不得超范围进行诊疗活动。医务人员上岗时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胸卡。个体诊所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开。

(四)消毒管理。诊所室内空气、地面、物品等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诊疗过程中使用的诊疗器具和盛放无菌物品的容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消毒灭菌原则进行消毒灭菌,并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标识内容清楚。

(五)医疗废弃物处置。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用医疗废物专用容器(黄色和字迹警示标识)、套黄色医疗废物袋分类收集,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处置登记规范完整。诊所各室要做到清洁卫生,地面干净,药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放置。

(六)医疗行为规范。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加强处方书写和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微信平台举报”等方式进行问题线索举报,并注明联系方式。青冈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1.举  报  电  话:0455—3222246

2.来信、来访地址:青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3.微信举报平台进入方式:长按下方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的二维码”进入举报平台。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冈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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