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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纪委监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19

1月19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会上,青冈县纪委监委被省纪委监委、省人社厅联合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青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冬明作为全省先进集体代表上台接受颁奖。 


青冈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精准履职护航发展大局、以正风肃纪维护民生民利、以过硬作风锻造纪法铁军,奋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制定实施了《青冈县纪委监委规范化管理“三个三”工作机制》,队伍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统筹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了“清风驿站”,构建了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强力激活基层监督“最小单元细胞”,形成的典型经验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专题推介。大力推进“清廉农村”建设,创新研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该平台在绥化 10 个县市区推广应用,典型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探索推进“数字化”监督应用,确立了“一个中心”+“N 个平台”的发展思路,组建了“青冈县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中心”,自主研发了“码上举报”平台、“清风驿站”平台、“随手拍”平台、“廉政数据分析碰撞”平台,“质效考核”平台、“后半篇文章管理”平台,全面助力日常监督和执纪执法办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三不”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严惩不贷,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重拳惩治职务犯罪,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查处了一大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开展信访化解治理,受理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 45.1%,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 57.6%,重复举报量同比下降 71.4%。


青冈县纪委监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监督专责机关定位,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持续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持续打好基层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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