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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青冈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6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严明干部纪律作风,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水果、土特产品、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联谊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值班值守脱岗漏岗、疫情防控擅离职守;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耍特权、搞特殊化;严禁餐饮浪费、参与赌博或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二、要压实教育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管党治党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责任,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离县外出的各项审批程序,带头纠“四风”转作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践行者。
三、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并指派专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也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理“四风”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县纪委监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坚决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深化作风建设和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0455-32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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