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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9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绥化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张金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曲敏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在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定有力推动践行“两个维护”。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以有力监督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跟进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85个,处分114人。以有力监督助力精准脱贫决战决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效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措施推进不力等问题123个,全部督促整改。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1个,处理315人,处分312人。以有力监督推动污染防治攻坚。跟进监督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持续监督全域全时段全面秸秆禁烧,严肃查处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等问题,处理127人,处分77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扎实有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维护群众利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17个,处理2612人,处分2546人,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深入推进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聚焦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范玉等人涉黑案件、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宋河等人涉黑案件,深入“打伞破网”。全市立案110件,查处20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立案513件,查处549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打伞破网”三年工作圆满完成攻坚任务。深化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问题714个,处理780人,处分400人。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回头看”,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660万元。深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36件,处理260人,处分238人。深入推进冒名顶替上大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农村“三资”经营管理等问题专项整治,均取得较好成效。

(三)履行监督职责,精准有力开展日常监督。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加强日常研判,实施靶向监督。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以有力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市问责领导干部240人,问责党组织15个。突出对“关键少数”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对153名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为1115名市管干部和415名科级职务的四级调研员建立廉政档案;开展市管干部近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全市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54件,处分257人。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市回复意见17426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277人次。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851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9.1%、27.9%、1.4%、1.6%。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协助市委开展2019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价为“一般”等次的县委、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及处级干部进行约谈。望奎县开展“清正望奎”建设,在监督方式上进行有益探索。

(四)严肃纠治“四风”,深入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释放纠治“四风”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4个,处理1211人,处分1177人。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96个,处理550人,处分525人;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78个,处理661人,处分652人。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公开承诺、监督执纪同步推进,查处问题50个,处分44人;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排查比对,发现涉嫌违规使用加油卡等问题214个,处理67人,处分40人;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发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48个,全部限期整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治理,推动整改机关食堂突出问题31个。

(五)一体推进“三不”,坚决有力治理腐败。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的意见》,坚持惩、治、防贯通融合,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应。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82件,结案3684件,处分3649人,移送检察机关91人。市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立案140件,处分339人,其中重处分60人,同比增长87.5%,处分市管干部53人,同比增长152.4%。严肃查处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张宏宇,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汪金良,市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研员王树国,安达市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安玉彬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形成强烈震慑,24名党员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说明问题。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规范、精准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地方(部门)整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行业监管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01份,推动整改问题383个。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市委组织开展汲取路百胜、洪非、刘淑芬案件教训警示教育,曲敏同志对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班子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警示谈话,督促深入反思、以案示警。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编发《案件警示录》和警示教育读本《鉴戒》,举办案例警示图片展,针对人防、供排水和住建系统暴露的突出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营造廉洁从政氛围。

(六)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有力发挥“利剑”作用。市委召开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成四届市委第七、第八轮巡察,共巡察29个单位、30个乡(镇),发现问题1053个、问题线索594个。市本级巡察覆盖率93.5%,县(市、区)巡察平均覆盖率93.7%,实现全市209个乡(镇、街道)、1527个行政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保障。开展提级交叉联动巡察,有效避免熟人社会干扰。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通报巡察情况,加强巡察整改情况日常监督,对市委前六轮巡察整改情况抽查检查,督促真改实改。肇东市、海伦市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交流巡察工作经验。

(七)坚持统筹推进,稳慎有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市纪委监委针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72次,向市委请示报告128次;两次听取派驻(出)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报告。扎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完善工作规则。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执法、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687件,立案437件,处分473人。强化追逃追赃,全市抓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名,青冈县、庆安县、绥棱县成功抓捕或劝返多年外逃人员,省纪委监委对我市追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探索建立“1+N”室组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增强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24个派驻(出)机构全部消除“零立案”。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人员配备,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人员配备率达到84.8%,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平均配备率达到80.4%。不断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全市乡(镇)纪委全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乡(镇)纪委全部开展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基层办案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达市、兰西县、明水县、北林区加大力度,提升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能力。

(八)推动整体提升,全面有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打造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修订《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6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常委会会议和领导干部读书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完成各支部换届,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多种形式的联系群众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队伍建设三大制度体系为牵动,其他各项制度配合保障的“3+N”制度体系建设,对十八大以来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修订、新建制度110项。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列出负面清单,对县(市、区)案件质量进行交叉检查,督促整改案件评查和办案安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调整处级干部54人次,科级干部180人次。通过公开选调、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录等方式,新录用干部22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培训,坚持以考促学,开展机关“每周一测”考试。强化内部教育监督。集中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典型违纪案例,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七条禁令”,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干部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仍然不少,增量持续发生,总量高位运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偏弱;有的监督深度不够、方式单一;有的落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还不到位;有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专业能力不强;有的斗争精神不足、责任担当不够;有的作风不严不实,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围绕“国之大者”忠诚履职,在服务保障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启全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体现责任担当,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发挥应有作用。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五化”联动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全力推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中,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头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纪检监察工作光荣传统,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聚焦“十四五”规划落实加强监督。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委八次全会部署的“六个聚力”任务,紧盯推进乡村振兴、哈大绥一体化发展、深化污染防治、改善基础民生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持续抓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以有力监督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清正绥化”建设。深入剖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及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有效施治,从根本上治理影响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突出问题。抓好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二)更加突出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严惩腐败、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态度不动摇,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地区或部门政治生态的案件。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坚决查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深入整治政法系统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一体推进追逃防逃工作,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深入推进以案促改。深入分析违纪违法案件规律,查找管理盲区、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一案三书”制度,深入查找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跟踪监督,推进整改。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编发《案件警示录》《忏悔录》、拍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指导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地区和单位分岗分层开展警示教育。

(三)更加突出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作风顽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认真治理文山会海、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问题。严肃查处奢靡享乐突出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强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案示警,防微杜渐。

(四)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粮食系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问题。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持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合村并居中侵害农民利益、“两牛一猪”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债务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涉农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以及审计、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

(五)更加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增强巡察工作质效。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成全覆盖工作任务。市委组织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对剩余17家市直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根据政治生态考核、巡察整改抽检以及信访情况,对相关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市委巡察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深入推进上下联动。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指导督导,推进巡察工作量化评估,加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对全市公安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联动巡察,实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探索建立整改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六)更加突出常态化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量。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突出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方式,全面提升监督质量。深化日常监督。通过信访监督、舆情监测、明察暗访、会议监督、调阅资料、专项检查等方式,主动深入发现问题。通过约谈提醒、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和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整合监督信息资源,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信息填报情况抽查核实。深入开展市管干部近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好干部廉洁关。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创新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监督方式方法,及时提醒纠正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判“一把手”腐败和作风问题规律特点,提高监督精准度。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展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等工作,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肃县乡村换届纪律,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增强工作内生动力。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巩固深化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的“室组”联动机制成果,探索推进监督检查室与地方纪委监委“室地”联动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绩效考核。继续加强人员配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出)机构编制配备率要达到90%以上。提升乡镇纪检组织功能。进一步细化乡镇(街道)纪检机构职能职责,统筹运用乡镇(街道)监督力量,探索区域协作、上下联动、交叉互查等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畅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规范监察权力运行。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规范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八)更加突出激励约束,营造担当实干良好氛围。坚持加强监督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持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正能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突出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帮助教育干部少犯错误或者纠错改过。健全不起诉、定罪免处、缓刑案件质量审查和报备制度。严肃精准问责。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精准把握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恰当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市委容错免责办法,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容错纠错。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鼓励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坚决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聚焦“五化”联动,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省纪委全会关于“五化”联动的部署要求,细化措施方法,夯实基础保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聚焦监督精准化,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树立精准思维导向,使监督更好地形成震慑、发挥作用。坚守监督职责定位。增强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政治自觉,防止履职错位;处理好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之间的关系,防止越俎代庖。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维护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加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深化履职监督;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突出行权监督;聚焦相关地区、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嵌入式”监督。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的“下沉式”监督,精准发现问题。

(二)聚焦办案规范化,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执纪执法工作。规范请示报告。严格办案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规范案件管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坚持分级办案,特殊情况实行提级或指定办理。规范措施使用。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做到全程留痕有记录,防止出现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问题。规范案件处置。统筹把握政策尺度,实现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同一时期的案件处置总体平衡,对问题、情节、态度相近干部的处理结果相对均衡。规范安全监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全程安全管控,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办案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三)聚焦改革精细化,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科学谋划和推进改革,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监督体系建设。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解决好落实双重领导、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派驻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突出改革实效。注重“形”与“效”的结合,通过对现有机构、编制、职责及政策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效。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稳慎有序、精细精准推进改革,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四)聚焦队伍专业化,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市纪委领导班子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着力改进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设以坚强党性锤炼过硬作风为重点的机关党建文化。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宜,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利用换届有力契机,配齐配强纪委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落实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干部“规纪法”教育培训,突出以案代训,全面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工匠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工作精益求精。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制定的“十条规范”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七条禁令”,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聚焦保障信息化,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省纪委监委开发建设的智慧纪检信息系统平台,加强硬件设施保障,持续开展干部培训,提升应用能力。利用办公平台,推动文件制发、流转审批、会议活动、跟踪督办等业务线上运行。利用办案平台,推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全程信息化。探索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整合,注重培养信息技术业务骨干,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做好国产基础软硬件替代升级,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同志们,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让我们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知重负重、砥砺前行,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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